2025年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2025/4/16 8:57:33 被浏览:259次
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是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省属科研事业单位。作为参建单位,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承担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江苏部分的建设内容。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务办公-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23日之间出生)。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4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1886129。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
1.考试前,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188212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1128。
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s365job.com/recruitment/news/1911943090293051393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务办公-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23日之间出生)。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4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1886129。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
1.考试前,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188212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1128。
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s365job.com/recruitment/news/1911943090293051393
时间:2025/4/16 8: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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